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驚蟄

驚蟄:[雷神/祭白虎/打小人/蒙鼓皮]

食俗:[梨/炒蟲/黃酒/綠萼梅茶]


驚蟄,又名“啟蟄”,是二十四節氣中的第三個節氣。鬥指丁,太陽到達黃經345°,於公曆3月5-6日交節。驚蟄反映的是自然生物受節律變化影響而出現萌發生長的現象。時至驚蟄,陽氣上升、氣溫回暖、春雷乍動、雨水增多,萬物生機盎然。農耕生產與大自然的節律息息相關,驚蟄節氣在農耕上有著相當重要的意義,它是古代農耕文化對於自然節令的反映。


驚蟄,為乾支歷卯月的起始;卯,仲春之月,卦在震位,萬物出乎震,乃生髮之象。一歲十二個月建,每個月建對應一卦,卯月(含驚蟄和春分兩個節氣)對應的是雷天大壯一卦;大壯卦的卦象就是天上開始打雷了,雷在天上響,非常形象。 “卯”,冒也,萬物冒地而出,代表著生機;所以卯月(二月)也是萬物能量迸發的月份,一年春耕自此開始。


驚蟄時節,春氣萌動,大自然有了新的活力。所謂“春雷驚百蟲”,是指驚蟄時節,春雷始鳴,驚醒蟄伏於地下越冬的蟄蟲。驚蟄節氣的標誌性特徵是春雷乍動、萬物生機盎然。從我國各地自然物候、氣候進程看,“驚蟄始雷”僅與我國南方部分地區的自然節律相吻合。